中共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报送《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的报告发布时间:2020-03-23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2019年,在市院、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新的要求为根本,以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质为重点,以党建活动、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固强补弱,攻坚克难,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了检察队伍、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一、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建立了院党组、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宣传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张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坚持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措施得力,制度健全。坚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强化思想武装,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念。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与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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