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第1条出租方的陈述第1.1条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号,联系方式:。第2条承租方的陈述第2.1条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号,联系方式:。第2.2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事宜,订立本合同。第3条关于房产的具体情况说明第3.1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将位于广州市越秀区888号,房间号为A1308的房产出租给乙方,房产证号为:888888,土地使用权证号为:89796888,层楼为:13层,分摊共用建筑面积54平方米。第4条关于租赁房产的用途第4.1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的租赁房产仅允许乙方用作办公场所、经营场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第5条关于租赁房产的费用支付及期限的约定第5.1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租赁房产的租赁期限为自2014年3月5日至2018年6月8日止。第5.2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一次性支付1000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押金,租赁期限届满,如无违约行为,甲方须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将押金全部退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开户名:李X,账号/卡号为:888888888。第5.3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项下基本房租为2000元人民币一个月(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电话、供暖费、电视、网络等其他费用,乙方根据实际产生费用自行承担支付)。第5.4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租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的28日,乙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支付第一期房租费用,房产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方式,即当月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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