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文库:www.dadawk.cn微信添加【dadawk01】海量公文范文,朋友圈每天更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协管人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据《X办法》《X管理办法》(X〔X〕X号)及《X实施意见》(X〔X〕X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协管人员,是指XX局聘用并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执法辅助人员。第三条协管人员职责为:主要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群众意见建设反馈等执法辅助性事务,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四条协管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得单独直接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paidbegin##第五条协管人员应取得X局统一印制核发的上岗证或工作证件后方可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从事执法辅助事务时,应当穿着制式服装并佩戴标志标识,主动出示工作证件,做到仪容整洁、语言文明、举止规范。协管人员所佩戴的标志标识应当与正式执法人员有所区别。第二章招聘录用第六条正式执法人员未配备到位时,可招聘协管人员作为正式执法人员的临时补充,具体人数按相关程序审批后实施。第七条协管人员用工形式为合同用工。第八条协管人员招录需制定招聘方案,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由X局按照有关招考程序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把招录关口,择优录用。第九条协管人员招录对象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35周岁以下的X(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伍军人。第十条新录用的协管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合格的,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协管人员缴纳履...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