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_第1页
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_第2页
哒哒文库:www.dadawk.cn微信添加【dadawk01】海量公文范文,朋友圈每天更新为加强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客观、公正、全面评价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增强聘用制书记员责任担当意识、争先领先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升聘用制书记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审判执行主业,根据《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管理权限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实行综合管理和使用管理的双重考核管理模式,由政治处和聘用制书记员所在部门、办公室(审管办)、院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聘用制书记员日常使用管理由所在部门具体负责。二、考核管理内容实行百分考核制,考核管理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分)、质量效率(分)、工作态度(分)、作风纪律(分)四个部分。其中,“工作态度”、“作风纪律”考核项目不分岗位采取相同的考核标准,“工作业绩”考核项目按所在岗位分类考核。另按特殊情形给予加减##paidbegin##分,汇总得出个人考核分。本办法为指导性意见,业务部门中执行局、立案庭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业绩、质量效率的考核可结合所在部门考核办法综合评分,报办公室(审管办)审核、汇总。三、考核管理规定(一)工作业绩(分)业务部门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业绩”由办公室(审管办)负责考核、汇总。综合部门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业绩”由所在部门负责考核,报政治处汇总。1、业务部门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业绩”(分)(1)刑事审判岗位聘用制书记员以全院刑事审判岗位聘用制书记员跟案数量的平均数为基准,平均数得基本分分。其他书记员的跟案数量与平均数相比,跟案数量每高个百分点,加分;每低个百分点,扣分...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参与评论可获取积分奖励  
洞见文库+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洞见文库专业提供各类研报范文等文档资料下载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