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文库:www.dadawk.com微信添加【dadawk01】海量公文范文,朋友圈每天更新地方人大司法监督的探索与思考司法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加强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必须要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司法制度和司法能力现代化。一、地方人大司法监督的情况与问题##paidbegin##(一)工作的情况。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司法监督工作情况,一般是采取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任免监督、专题询问、重大事项报告等法定方式,并结合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创新举措。但客观来看,司法监督仍是人大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议题偏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司法监督项目每年在2件左右,远远少于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且监督范围较为狭窄,主要集中于业务、案件和人员,对机制、程序、规范等方面的监督缺乏;二是监督深度不够,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代表检查、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时,往往难以解决人员分散、时间紧张、专业生疏等问题,大都浅尝辄止,无法全面到位,对问题找不准、症结析不深、建议提不实。三是监督效果有限,存在着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即期监督多、跟踪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中监督少等情况。同时,群众参与度、知晓度不高,司法机关落实率、执行率尚有不足。(二)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司法监督调研情况,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般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等。但再深层分析,除监督能力之外,还有体系、机制、方法、措施等监督制度方面的一些问题症结。如制度细化不到位,导致监督层次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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