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汽车制造)目录1)合同宗旨2)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3)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4)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5)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6)增资和资本转让7)利润率8)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9)董事会和管理机构10)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11)国产率12)地址、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13)进出口14)外汇平衡和支付15)关税16)会计17)报表和审计18)职工管理19)公司派遣的雇员20)保险21)合同的生效和期限22)清算和分配23)部分失效24)不可抗力25)未行使权利26)争议的解决27)合同文字28)通知29)附件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附件二:职责范围本合营合同在年月日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合同各方为: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在以下简称丙方),其法定地址在以下简称丁方),其法定地址在_;上述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谈判,决定根据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在中国共同建立一个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建立这一合营公司的目的是:采用甲方公司的最新技术,制造汽车和发动机;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经营合营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为此,甲、乙、丙、丁四方现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合同宗旨本合同宗旨为:1.规定合营公司的建立;2.规定合营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3.规定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4.规定合同各方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1.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资法》建立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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