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达到共同发展校外民办教育事业的目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联合办学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宗旨以“服务青少年”为宗旨,以“健康办学、优质办学、和谐办学”为原则,充分利用甲、乙方各自的优势以及品牌效应,联合开发有品牌、有成果、有规模效益的校外培训特色项目,共同创设让大多数青少年、儿童都能获得成功的校外教育环境。在运行机制、内部管理、对外发展、功能发挥上更为科学,努力创建与中小学形成完整、有序的育人网络,为青少年儿童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第二条合作范围1、地域范围及合作项目:XXX城区范围内的青少年课外教育、课外培训及训练活动。2、双方在约定地域范围内共同开发XXX校外培训项目的精诚合作。第三条合作方式1、成立XXXX总部,总部设在XXXX。乙方原有的教学点的招生、教学和管理由乙方单独负责,甲方不参与管理和分成,乙方保证不主动到甲乙双方设立教学点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发动等活动。若在XX范围内设XXXX培训项目其他教学点的,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设立,而且其作为活动中心的分设机构设立,接受双方共同管理。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要秉承合作互利、诚实信诺,坦诚公开的精神,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发展的运作,以便互相促进,共同致力项目的发展与巩固。3、双方要严格保守合作机密,不得对第三方透露合作内容和细则。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教室,负责由于招生原因与各个学校产生的招生费用和教室租金,负责对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对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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