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署:(1)代持人名称:XXXXXXXXX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以下简称“代持人”);和(2)委托人姓名:举例,身份证号码:XXXXX(以下简称“委托人”)。在本协议中,代持人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鉴于,(A)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京XXXXXXXXXXXX](“目标企业”),作为该目标企业元人民币之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名义上持有目标企业上述股东权益;(B)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取得和/或持有目标企业的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C)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D)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因此,双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1.代持关系1.1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的股权即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部分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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