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发行代理合同甲方:乙方:浙江东阳四月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甲方为电影《》的著作权人。甲方现授权乙方为电影《》进行院线发行代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影片《》的院线发行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电影简述:(以下称本片)影片名称:导演:第二条:代理权限甲方授权乙方为本片中国大陆电影院线发行代理。(以下称中国大陆为全国)第三条:代理期限乙方享有的发行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在发行期满后,甲乙双方若无异议,自动续约两年,以此类推。其中一方若有异议,在合约到期前一个月内,可停止续约,但要以书面通知为准。双方停止续约时,乙方代理甲方版权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各类合约将继续执行,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双方停止续约后,乙方不可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新的版权合约或发行合约。第四条:影片材料的提交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与本片相关的下列材料:1、基本材料影片D5带一盘、影片主要人物介绍、主创人员表及艺术简历。2、宣传品与电影宣传发行相关的剧情剧照、人物剧照、拍摄花絮、预告片。3、著作权证明电影主管部门颁发的公映许可证电子版。出品方授权于乙方全权代理本合同第二条内容的授权书。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乙方有权依法进行著作权维权。在乙方需要时,甲方应开具相应的授权书,授权乙方并可由乙方再行授权第三方,对侵犯本片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监察与维权。第五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保证本片拥有无可争议的全部版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版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继续拥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2、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将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权利交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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