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精华资料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订立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含续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符合法律等三项原则。凡依据三项原则订立的劳动合同,均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2、订立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两个平等的社会主体,订立劳动合同一般需要经过的程序是:(一)双协商要约和承诺,也就是合同的条款。(二)达成一致后双方签字或盖章。用人单位盖法人的章,必要时可书面委托所属的有关部门代为盖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受委托人代为签字;劳动者应自己签字或盖章,遇有极特殊的情况,如本人因故出远门而合同又须及时订立,也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签。(三)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可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鉴证。(四)劳动合同一般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1份,若合同鉴证部门需要,也可一式3份。3、合同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一)必备条款《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