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音响设备租赁合同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一、租赁设备:乙方为甲方提供舞台及音响租赁服务,此次活动为天(不含设备安装时间)周期,乙方提供调音人员,并服从甲方指挥,积极配合甲方主持人。设备晚间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间内。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二、租用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租用地点: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年月日,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技术人员(调音员)进行现场调音。四、设备租金及预付款1:设备租赁费已包含人员服务费。2:此次租赁设备费用为:元(含税)。3:甲方使用完毕当日一次性支付(由乙方开具发票)。五、责任、违约条款:1、如遇甲方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2、如演出进程中因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专业音响设备,保证活动过程中音色优美顺畅。4、若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乙方协商设备的保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条款不适用于一天的租赁活动)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规办理。如发生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此书面协议可作为参考依据。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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