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的四条原则办事,其实有四条原则。一是按法规办事。二是按程序办事。三是按规则办事。四是按职责办事。1、按法规办事现实生活中,不论是法律规定、纪律规定,还是其他规定有时看起来与道德、人情相违背,但必须严格遵守,不能背道而驰。实践一再证明,只要能够坚决按法规办事,许多难办的事情反而不难,许多矛盾反而好解决了。否则,就不能把事情办得很好,甚至还会办糟;或者虽然把一件事情办成了,但却把规矩给毁坏了。这方面西方国家做的比较好。我看到一份资料说,哈佛大学是一个叫哈佛的牧师,把一块地皮和250本书赠给了当地的一所学校,最后这所学校发展成哈佛大学。这250本书哈佛学院一直珍藏在哈佛楼的图书馆内,但是规定只能借阅不能带出馆外。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楼,在大火发生前,一名学生碰巧把哈佛牧师捐赠的《基督教针对魔鬼、世俗与肉欲的战争》这本书偷偷带出了馆外,打算在宿舍里阅读,第二天得知大火后,意识到这是唯一的一本,找到了校长把书还给了学校。校长收下了书,感谢了他。然而下令开除了学生。这就是哈佛的理念,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这是他们的行事态度----法理第一。在办事的过程中,要时时提醒自己,始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军队条例条令、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工作的基本依据。不该办的事情坚决不能办。还有我们经常遇到的事情,给考试提供方便等等。这样违背原则的事情就不能办。我们也不要求人办违背原则的事情。2、按程序办事程序是科学,程序是规律,程序是经验的总结。按程序运转,分层次处理,是做好机关工作的重要一环。程序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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