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台账编号:09说明一、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二、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三、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2、车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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