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县长和副县长有什么区别?首先来厘清一下常务这个概念。常务是行政体系中的口头叫法,事实上在组织干部序列并没有常务这个概念,无论是县级常务副职还是市级常务副职,亦或是省级常务副职组织部正规行文只会标注副职及党内职务,比如县委常委副县长,而不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那么,如何体现这个副县长是常务?这就要从他的其它职务和分工来确定比如常务副县长一般都会兼任另外一个职务: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在其分工里一般也会明确“负责政府常务工作”等等职责,只要看到这些描述,你就可以明确断定他就是常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与普通副县长在级别上都是副处,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在实际地位和发展前景上有着不小的差异。第一,常务副县长进了县委班子,而普通副县长没有。一个县的最高决策层就是县委常委会,进了常委,就意味着有发言权和投票权,对一些人事、重大事项有了话语权。因此,在县里你可以发现,只要是县委常委,无论是常务还是委办主任、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权力大小可能有差异,但下面的行局和乡镇都会对他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怠慢。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在县委常委会上有话语权。他可能不一定有绝对权力提拔一个人,县里的人事权基本上是书记和县长说了算,但他不爽一个人,绝对可以让他处处受制,坏你的事,甚至借某些机会建议免去你的职务。书记再大,某些时候也得听听班子成员的意见,否则有些事情就不好开展。这就是常委的价值,普通县长不可能做到。第二,常务副县长管的面更广,且基本都是核心部门,而普通副县长则要少得多。在体制内,有句玩笑话:“当官不当副、当副不当常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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