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经营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乙方利用租...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