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个人汽车租赁协议书甲方: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下:车辆品牌:车牌号: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辆登记日期:年月日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元/月,合同签定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三、协议期限为五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2、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2、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