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职场纠纷的6大诀窍调解纠纷是机关干部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也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从而对机关干部调解纠纷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握调解纠纷的内容和原则,不断提高调解纠纷的技术水平,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一、调解纠纷的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各级机关经常遇到的纠纷,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目标关系的纠纷:目标有大目标和小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共同目标和各自目标之分。由于观察问题的角度和认识上的不同,人们往往不能正确对待上述几方面的目标之间的关系,造成因小失大,求近弃远,忽视共同目标,导致了目标关系方面的各种纠纷。(二)利益关系的纠纷:包括个人与集体、条条与块块,条条与条条,块块与块块之间的各种利害冲突。其实质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共同利益与各自利益的矛盾。由于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的影响,致使有些单位和个人寸利必争,互不相让,造成纠纷,影响工作。(三)权责关系的纠纷: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机构改革的进行,机关内部分工越来越细。在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划分尚不科学,整体结构功能尚未配套的情况下,难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凡此种种,再加上部门之间,人际之间,在日常生产、生活、工作中随时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处理不当,便产生各种大大小小的纠纷,轻者造成不快,影响团结,重者激化矛盾,导致冲突,使工作无法开展,因此,对纠纷,不可轻视,应积极加以调解。二、调解纠纷的原则在通常情况下,调解纠纷必须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和认识问题的原则: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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