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5日至8月15日,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对昌城镇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2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昌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接到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后,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上率下,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牢牢把握制定方案、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关键环节,加强督办、指导、协调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把积极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作为全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使巡察工作切实取得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持续巩固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精神和工作部署仍有差距1.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上热下冷情况依然存在,巡察发现个别社区党委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标准要求不高,存在问题较多。档案材料填写不规范问题较多,巡察发现36条,占发现问题数量的29.3%,如公示材料照片模糊,贫困户退出会议记录中缺少脱贫户收入来源、脱贫具体原因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社区的暖心包未放在贫困户家中;贫困户收入情况核实不准确;个别贫困户家中应上墙的《2018年度脱贫路径和脱贫成效》表未上墙或丢失。贫困户居家环境提升标准不高,巡察发现38条居家环境类问题,占发现问题数量的31.1%,个别贫困户家中有异味、房屋有裂缝、门窗有破损、院内有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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