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事还有这么多道道?根据我多年的实践体会,“办事”比“办文”要求高,难度大。办文一次不成功,还可以重写或反复修改,自己反复修改达不到要求,其他同志和领导还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办事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办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别人补救来不及,办“砸了锅”是没有挽回余地的。因此,我们应下工夫探索办事的基本规律,力求做到:不论办任何事情,上级指示的、领导交办的,下级请求的、同事委托的,包括我们自己的私事,都是办得明明白白,不是稀里糊涂;都是雷厉风行,不是拖拖拉拉;都是严谨细致,不是粗枝大叶;都是有始有终,不是虎关蛇尾;都是严格有序,不是杂乱无章。这样才能受得起重托,担得起重任。01、办事的原则办事我看有四条原则。一是按法规办事。二是按程序办事三是按规则办事。四是按职责办事。一、按法规办事现实生活中,不论是法律规定、纪律规定,还是其他规定有时看起来与道德、人情相违背,但必须严格遵守,不能背道面而驰。实践一再证明,只要能够坚决按法规办事,许多难办的事情反而不难,许多矛盾反而好解决了。否则就不能把事情办得很好,甚至还会办糟;或者虽然把一件事情办成了,但却把规矩给毁坏了。这方面西方国家比较做的好。我看到一样一份资料。哈佛大学是一个叫哈佛的牧师把一块地皮和250本书赠给了当地的一所学校,最后这所学校发展成哈佛大学。对这250本书哈佛学院一直珍藏在哈佛楼的图书馆内,但是规定只能借阅不能带出馆外。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楼,在大火发生前,一名学生碰巧把哈佛牧师捐赠的《基督教针对魔鬼、世俗与肉欲的战争》这本书偷偷带出了馆外,打算在宿舍里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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