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办事六大铁律机关是办事的机关,办事是机关干部的必备素质。工作中经常要办理的各种情况的事情,都需要使各方面的关系能够和谐、顺畅、统一,需要机关干部在工作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融会贯通。这样才能担得起重任,受得起重托。一、大事要统。对于大事,作为一名机关干部如何来牵头组织协调,形成落实工作的合力?通常情况下可采取会议协调、制度协调、计划协调等方式。比如:上级考核党委班子,首长把牵头的工作赋予给了某个部门。这时,作为具体负责的同志,就应该在摸清有关事宜的基础上,建议分管首长召开协调会,作出分工,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呈现出“个个张满弓,根根纤绳紧”的局面,从而发挥出个体的全部能量,高标准地抓好落实。对前期需要协调的工作,诸如汇报材料的撰写、考核方案的拟定、警卫的派遣、食宿的安排、文化活动场所的准备等,牵头部门不能跳“独脚舞”、唱“独台戏”,需要上下联动,多方协调,整体谋划,实现工作上的有效“对接”。中期工作的协调,诸如:考核组人员组成、出发的时间地点路线、预计到达的时限、迎接人员、汇报地点、工作的展开等,要根据时限及时协调,搞好信息的上请下传,并通告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形成信息协调的“宽带网”。俗话说,“编筐编篓,重在收口”。后期工作协调得如何,也影响和牵动全局。要督促有关人员善始善终做好各项工作,形成“闭合回路”。比如,回收重要材料、传阅转发首长的总体评价、上级反馈的情况等方方面面,都要协调贯彻落实。对于机关一些经常性、规律性的重要工作,也可采取制度协调的方式来进行。对于预测精确度高,变动幅度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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