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公文写作的审美意识简论公文写作的审美意识公文写作的审美意识,作为公文写作研究的一个课题,公文写作训练的一种修养,公文写作水平的重要标志,应当引起重视。有人认为,公文写作只是管理的需要,只有实务意义没有审美可言,这是不对的,无论从历史发展上认识,还是从现实体验上观察,公文写作的审美追求不可或缺。任何事物,只要对人类生活、社会文明具有积极意义就具有美的品格、美的价值、美的效果,而对美的认识和接受、把握和追求就一定能够成为人的审美意识发挥作用公文写作是机关管理职能和文字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和高度统一,既体现公文写作的特殊功能、特定效力又体现与其功能、效力相适应的公文作品的体式特征。在这里面,有内容的美也有形式的美,有反映生活、认识生活的美也有作用生活、改造生活的美,有在创新中规范的美也有在规范中创新的美。公文写作审美意识就是对公文写作功能效力和公文作品体式特征相结合、相统一的和谐美的认识和接受、把握和追求。首先是公文主题的图治美。公文是各级各类机关在立法规制、实施领导、处理公务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材料。我们在研究公文写作本质属性的时候,十分强调的一句话就是,机关管理职能决定文字表现形式文字表现形式为机关管理职能服务。一方面,公文写作的审美意识与公文写作的功能效力结合在一起,公文写作的功能效力决定公文写作的命运,是公文写作审美意识的基础;一方面,公文写作的审美意识与公文作品的体式特征结合在一起,公文写作的表现形式是公文写作功能效力的载体,也是公文写作审美意识的显现。因此,公文写作审美的第一位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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