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6、《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7.《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8.《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单位)名单制度》9.《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0.《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11.《安全生产企业承诺制度》12.《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13.《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14.《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15.《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1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17.《安全生产约谈办法》18.《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19.《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实施办法》20.《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办法》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局安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教育活动。局安委各成员单位、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及需要,组织开展相关专业培训。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每月至少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每日安全叮嘱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学习教育培训内容为: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及指示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和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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