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编号:ZX-2012-01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劳务分包工作内容1.工程名称:桥梁基础桩基工程2.工作地点:3.分包内容:冲击钻孔桩,旋挖钻孔桩,人工挖孔桩4.分包范围:甲方合同内的所有桩基二、分包工作期限1.开始工作日期:2012年3月20日;结束工作日期:2012年7月10日;总日历天数为110天。以上开工日期为暂定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工日期为准,按日历总天数顺延。2.乙方应完全按甲方的工期进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若达不到上述工期进度要求,甲方将调集其它施工队伍参与施工,并按照业主对甲方拖期损失赔偿金的处罚办法,从乙方结算款中扣罚拖期损失赔偿金。3.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工期顺延且应按拖期损失赔偿金给予乙方赔偿,金额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三、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2.达到该质量标准,则按合同规定付款,达不到该质量标准的,必须返工重做直至达到该质量标准,其间发生的返工费用、检测费用以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四、合同价款1.按每立方米做为计价标准,不含吊车、水费、电费、税金、泥浆转运。2.挖孔桩桩基每立方米250元(二百五十元)冲击钻孔桩桩基每立方米250元(二百五十元)旋挖钻孔桩桩基每立方米410元(四百壹十元)进行计算,不分桩基直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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