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党建办、省效能办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3﹞12号各市、县(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党建办、省效能办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的意见》已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2013年7月1日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党建办、省效能办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的意见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政治保障,是推进机关党建科学化的积极实践。根据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闽委〔2011〕4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有关部署,现就加强我省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机关工作一线,其主体是机关工作人员,其主要业务是受理行政审批与提供公共服务,其服务对象是基层和广大群众。加强中心党的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要求,把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中心建设全过程;要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有机结合,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机关作风,深化改革,优化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体达到以下五个目标...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