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兼任党小组长”工作法XXX党支部成立于2001年初,现有支部成员37人。其中,党员35人,民主党派人士1人,群众1人;离休5人,退休32人;80岁以上老党员8人,其中90岁以上2人,平均年龄72岁。针对老同志居住分散,没有老干部活动站高龄和患病党员多、参加党组织生活难等实际,党支部为方便就近服务老同志、减少组织工作层次、提高支部工作效率,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支部委员兼任党小组长”工作法。一、基本内涵“支部委员兼任党小组长”工作法,以党的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针对支部党员的居住、年龄、身体等新情况、新特点,由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肩负起更多、更具体的重任,把分散居住的离退休老同志组织起来,更好地为他们服好务,使其始终感到自己处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光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主要做法(一)以支部委员居住地为中心划分党小组,由委员兼任组长在以前党员人数比较少时,东花市党支部没有下设党小组。随着人数的不断增多,2011年1月,为了方便老同志以党小组为单位,就近参加学习交流和教育活动,东花市党支部以支委居住地为主,把分散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分别划归三个党小组,并由支委兼任党小组长。例如,党支部将宣传委员李平所居住的广泉小区党员,和住在国贸附近的离休干部张懋同志划在一个党小组内,由李平同志兼任党小组长。原组织委员刘稚苕和支部书记崔盛远也分别兼任另外两个党小组组长。当时还议定了各党小组就近开会的地点。随着退休党员不断增多及个别支委调整,党小组也相应做了调整。三名支委兼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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