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全省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6]39号各市、县(区)党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经省委领导同意,现将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全省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2006年5月18日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全省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出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海峡西岸”写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文件和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标志着福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实现新跨越,我省各级党政机关责任重大。为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生机与活力,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现就开展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实践证明,创建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机关党的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有效载体,必须坚持不懈、一以贯之地抓下去。全省机关“三级联创”活动,就是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统一目标要求、充实活动内容、规范组织方式、实施系统带动、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体...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