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委工综〔2011〕37号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意见》已经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及时报告工委。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2011年8月1日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意见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闽委办〔2011〕26号)和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福建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意见》(闽党务公开〔2011〕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把握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的基本原则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围绕目标、科学谋划。把握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着眼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科学谋划、编制党务公开目录,促进党务公开在增强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二)全面公开、突出重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应当公开的事项全部纳入目录。同时注重结合实际,确定公开重点,尤其要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增强目录的针对性。(三)区别类型、分类编制。针对单位的不同性质、不同特点,以及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分类编制党务公开目录,避2免照搬照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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