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第三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第四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第五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基本原则第六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第七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第八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九条厂长(经理)安全职责(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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