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材料用典】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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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材料用典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写材料用典例文“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坚持慎思、慎微、慎初、慎独,养成了规矩意识,即使抽走那块规矩的“玻璃”,每天也会自由地生活快乐地工作,臻于“随心所欲,不逾矩”之境,也必能干成事。(人民日报《“规矩意识”提升治理能力》)典故出自战国墨子《墨子·法仪》,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2)。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3),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释义意思是,天下成大事业的人,不可以没有一套法律制度。没有法律制度而能成功的是没有的。赏析“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历史早就证明,良法是治国之道、强国之路、民生之本。一般讲,改革之法,多系良法。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就提倡良法,他在中学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一文中,就大力赞扬中国历史的改革者,说:“商鞅之法者,良法也。”今天的法律、纪律和规矩都是深入探讨、反复试错、多次检验形成的治理良策,堪称省心、省力的真正捷径,它们背后是不依主观愿望左右的必然性法则。心中有规矩,行为定方圆。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法律是我们一切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底线,也是领导干部政治标准和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当前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遵守法律作为一种行动自觉,将法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仅要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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