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形象代言合作合同地址:联系人:有限公司电话: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优质的宣传平台,甲方特邀请乙方以形象代言人的方式与甲方进行合作,经过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合作内容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人的生活素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微信朋友圈、微博、博客、抖音等社交平台或公共媒体。乙方微博:;乙方微信:;乙方博客: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拍摄小视频作为IP打造包装,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限片数。3、乙方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限张数。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1二、合作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三、合作方式(一)甲方有权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含有乙方肖像、姓名的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手提袋、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等其他传播媒介。(二)甲方在产品、品牌、公司形象的推介和广告宣传的商业用途中,可以使用以乙方名义注册的网络账户,肖像图片、影像视频、姓名、签字、声音等可传播信息。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对上述内容的使用形式、次数和发布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不损害乙方权益和形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进行合理安排。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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