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图设计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效果图设计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效果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委托事项委托项目数量(张)单价(元/张)分项总价(元)第二条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输出打样等其他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前述费用已不包括税费,如有需要增加新角度,则在补充合同上另行商定。1第三条双方义务1、甲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乙方设计所需的项目资料,并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负责。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3、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4、在制作期间内,甲方发生设计方案变更,或要求修改已确认的效果图制作方案,且乙方已按原方案制作的,甲方应书面确认,并追加费用及时间。5、同一设计稿件若用于不同场合,甲方只付一次设计费。6、乙方设计的效果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其它合法权益。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在合作期内,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自该违约情形发生之日起,甲方有权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3、乙方设计的效果图如有任何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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