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书(固定期限)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在京住址:邮政编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1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固定期限:自起至止。其中试用期自止,期限为天。第2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第3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与甲方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件的真实性,如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伪造简历,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第4条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可临时性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乙方临时性工作任务,但时间不超过个月。乙方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后,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岗位,则必须与甲方协商,经得甲方同意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第5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第6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工作地点。第7条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全体职工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第8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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