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甲方(单位):乙方(员工):身份证号: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已包括保密费),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与甲方就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未注册和购买的、包括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数据库权利、半导体设计图权利、实用新型、专有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及阶段性设计方案、设计草稿、工作及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第二条本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的、能带来利益的、对甲方或其他所有人有实际价值,并因此被保密的商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信息,以及其他形式的商业秘密。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乙方得到的(无论该等信息是甲方自行取得还是从他方受让获得)甲方的商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信息,以及其他形式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图纸、数据、照片、音频视频、文件资料、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2.短期和长期的商业和产品计划和战略,市场研究和预测的相关信息;3.目前和未来的产品描述、设计、成本、定价、战略、日程、定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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