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便于师生和社会监督,确保学校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项资金,促进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运作效率,完善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措施,结合梁邱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挤占、挪用,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二、大额资金指开支在五千元以上的资金项目。三、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一)学校开支五千元以上的资金需填写《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申请表》。(二)学校填报人填写大额开支事由,经学校财务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校委会研究通过,把申请表送中心校大额支出核查监督小组。(三)中心校大额支出核查监督小组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到学校进行考查,形成意见后,2000-5000元由报中心校审批,超过5000元(含5000元)报费县教育局审批,审批后学校方可组织实施。(四)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中心校大额资金支出核查监督小组到学校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五)学校在项目完成后填写《梁邱镇中心小学大额资金开支验收单》,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实施情况,经验收人员、理财小组成员、学校形成意见后报中心校大额支出核查监督小组,由中心校大额资金支出核查监督小组签批意见后方可入账。四、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严禁暗箱操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做到专账核算,杜绝多要少花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五、建立大额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资金...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