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1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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