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授权委托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授权委托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1.适用范围和目标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合同的授权行为。2.适用原则2.1公司对外合同(包括协议、契约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订,未经授权委托,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直接签订的合同除外。2.2任何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但事后公司予以追认的除外。2.3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合同,不得擅自超越授权权限从事经营活动,委托代理人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授权委托业务。3.合同授权委托的类别3.1公司合同授权委托分定期委托和专项委托。定期委托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权限或者业务授权委托代理人,主要是针对各中心的总监;专项委托是法定代表人根据特定时期、特别事项的需要进行授权委托代理人。4.合同授权委托办理程序4.1定期授权办理程序4.1.1定期委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定期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4.1.2每年12月31日前,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拟订授权委托书草案,经法定代表人审核,承办人根据法定代表人的审核审核意见修改后,交付法定代表人签字。4.1.3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交付受委托人并由受委托人在定期授权委托书签收单上签字,原件由总经办负责归档留存。4.1.4定期授权委托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法定代表人对定期授权期限变更的,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期限重新起草定期授权委托书草案并办理相关授权。4.2专项委托,由合同承办部门在审签合同时,提出授权委托申请,由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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