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饮品类销售提成管理制度为促进销售,提高业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如下销售提成管理制度:一、销售任务:(1)新开发客户年度销售基本任务为15000件/人;(2)老客户市场维护基本销售任务为2016年度销量上浮5%,根据每名业务人员具体管理的市场而定。二、货款:1、2017年度新开发的业务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新开发的经销商业务,结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第二部分为新开发的连锁店业务,以发货日为计算周期,回款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每名业务人员的新增客户欠款不得超过壹拾万元,老客户总欠款不得超过肆拾万元。三、提成制度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到账;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3、提成计算办法: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超额销售提成(1)销售提成比率:(2)原有市场客户维护提成比率:完成基本销售任务量按0.8元/件计提销售提成;超过基本销售量的10%-20%按1元/件计提销售提成;超过基本销售量20%以上按1.5元/件计提销售提成;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的80%以上(含80%)按完成比例计提销售提成;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的80%以下不予计提销售提成。(3)新开发客户业务提成比率:业务人员开发的新业务必须保证公司的供货底价,高于公司供货底价部分可给予业务人员60%的提成奖励。完成基本销售任务按销售回款的4%计提销售提成超过基本销售任务的10%—20%超额部分按回款金额的6%计提销售提成;超过基本销售任务的20%以上(含20%)超额部分按回款金额的8%计提销售提成;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的80%以上(含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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