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销售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一个有序竞争的工作团队,促进销售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售楼部所有销售人员。第二章全员营销奖励第3条为调动公司全体员工参与销售的积极性,按时完成项目销售,尽快回笼资金,公司执行全员营销奖励办法。第4条售楼部非直接销售人员或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介绍的客户(本人及直系亲属除外),在成交后给予介绍人按成交额的1‰计算提成。第5条介绍人必须在客户上门前通知售楼经理,统一安排接待。未按规定通知的,不予承认。第6条销售提成的结算以回款金额为前提。具体如下:(1)-次性付款购房的,在全款到账后,予以结算销售抽成。(2)按揭贷款购房的,在收到全额首付款且办完按揭贷款手续后,予以结算销售抽成。(3)分期付款购房的,在收到全额首期款项后,予以结算销售抽成。第7条销售提成为一次性结算。在满足上述回款条件的下个月一次性结算提取。第8条如果所介绍并成交的客户退房,销售提成不予结算;若销售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销售提成应返还公司。公司有权从员工下月工资中扣除。第9条如果所介绍并成交的客户换房,根据前后业绩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已发放提成大于换房后的实际提成,差额部分应返还公司公司有权从员工下月工资中扣除;已发放提成小于换房后的实际提成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第10条公司领导指定的购买客户,由售楼经理指定销售人员负责接待,公司视其情况给予适当奖励。第11条公司内部员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公司开发的住宅、商业用房,可以优先选房,免交3年物业管理费。公司在内部认购价的基础上另给予总金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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