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部销售提成、佣金方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版)为了完善公司营销管理机制,规范营销操作规程,提高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业绩,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现结合公司现阶段及2014年销售目标、营销部门架构、岗位设置、薪酬体系,参照房地产同行营销薪酬平均水平及销售佣金提成比例,引入销售激励机制,奖勤罚懒、鼓励多劳多得的薪酬原则,倡导建立合理公平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适合公司项目发展的销售佣金激励办法。一、佣金提成的界定及比例(一)佣金是指置业顾问、营销管理层及营销部重要销售、策划辅助岗位继工资、福利待遇外构成薪酬待遇的正常收入,以客户购买XXX各种物业(住宅、商铺、写字楼、地下停车位)完成认购、签约流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及约定的付款方式(全款、分期、按揭)生效后,客户购买物业的首付款、分期款项及全款进入公司财务账户,经公司财务核实确认,符合公司确定的参与提成范围后进行发放的货币,分公共佣金和销售佣金,每月计提发放,当月月底前完成业绩上报工作,次月5号前公司给予确认答复,在次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第1页共6页(二)符合佣金提成的范围: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清代收的各种税费,银行按揭客户各种按揭资料齐全,完成按揭所需流程,备案、抵押登记后等待银行放款,首付款及分期款项、一次性付款已入公司财务账户。(三)公司以实际到款总额的4‰作为营销系统的整体销售提成佣金,该费用不含推广费用及岗位基本工资,营销系统内各部门按岗位职责、绩效考核权重分配(具体参见佣金计提及管理办法二、(三)、1和置业顾问定级考核及管理办法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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