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差旅管理制度编制部门综合管理部编号版本差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差旅管理,明确各项差旅费用的报销原则,规范差旅报销流程,科学有效地降低差旅费用,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三条定义与说明(一)差旅是指员工因公往返常驻工作地和差旅目的地的过程,差旅目的地指北京市辖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二)差旅费是指差旅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相关费用。(三)出差次数及时限1、为处理一件或几件公务(京外)出差,从常驻办公地出发1至返回常驻办公地为一次差旅。2、出差天数=返回日期-出发日期+1。3、出差期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一并计入出差天数内。第二章实施细则第四条差旅费控制原则(一)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并兼顾公司利益和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二)差旅费列支范围,主要包括材料设备厂家的现场考察、收货验货、货物集港装船、洽谈业务、考察、招工、项目检查、审计等外埠公务活动。(三)陪同集团领导检查工作,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执行差旅费开支标准,凭单据按实报销。(四)员工参加政府部门或集团组织召开的会议、技术培训及业务交流等类似活动,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凡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员工持同意参加会议或学习的批件及各种单据按实报销。(五)因特殊情况住宿费支出超出标准的,需出差人提交书面情况2说明,并依据授权体系手册进行审批报销。第五条审批程序(一)出差前审批及借款1、出差人员出差前须填写《出差审批表》(详见附件1),注明出差人员、预计天数、路线、交通工具、食宿标准等信息,按照授权体系手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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