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照明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科学、合理、有序用电和用料,并可靠保证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照度要求;同时对照明系统进行使用、管理、维修实施责任管理,降低照明材料及电量的损耗。二、范围本制度以用于公司所有照明系统。三、区域定义(一)公共区域照明1.厂房内公共区域照明:指公司厂房内联通各车间、各科室的走廊、楼道、楼梯、通道、公司内厕所等照明区域。2.厂房外公共区域照明:指公司内厂房外路灯、照明系统等(二)非公共区域照明部门办公区域照明:指公司车间、科室的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储藏间、库房、孕妇休息室、党员活动室、分工会活动间、车间内厕所及车间或科室所负责的区域。(包含科室所负责的食堂宿舍照明等)四、照明管理(一)公共区域照明1.厂房内公共区域照明生产保障车间负责厂房内公共区域照明管理及灯具材料的预算等工作,车间、科室就近负责使用、开启和关闭。2.厂房外公共区域照明工程部负责厂房外公共区域照明管理及灯具材料的预算等工作,保卫保密部负责厂房外公共区域的使用、开启和关闭。(二)非公共区域照明车间、科室负责各部门办公区域照明使用、管理及灯具材料的预算等工作。(包含公司办公室负责的各类会议室、食堂、宿舍等)。(三)照明系统线路维护维修生产保障车间应在每年对照明系统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等,消除事故隐患并进行记录等。五、管理职责(一)公共区域管理职责1.生产保障车间照明职责:(1)负责所管辖区域照明系统的日常管理和备件预算工(2)负责所管辖区域照明系统应保持每月内进行巡检检查工作。(3)负责照明系统的维护维修工作。2.工程部照明职责(1)负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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