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吉强养殖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神县吉强养殖家庭农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猪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猪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猪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猪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猪场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猪场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猪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第四条:财务管理是猪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猪场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猪场秘密。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猪场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第六条:猪场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1/11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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