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篇一: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3、不准用“白条”入帐。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二、银行存款管理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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