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使财务会计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职能,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会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负责人在实施财务工中应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重要财务事项财务负责人可直接向董事会或董事长请示汇报。二、公司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包括公司直属部门和直属业务、下属子公司),由总经理首席全权负责。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子公司实行单列、对各业务部门实行内部指标(考核)核算。资金收支实行统一调配,分头负责。三、公司的财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实行分级分工负责制。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按照本制度行使各自的职权,承担相应责任。若上一级领导暂时无法行使职权可书面或公开当面口头授权他人代理。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一、本规定所称货币资金是指企业中所有保持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指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二、资金支付实行计划管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按照权限审批各项支出。三、各项资金支出的基本审批程序和规定如下:(一)每月26日前各单位(部门)应提报下月《资金支出计划》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依据该单位(部门)资金收入状况和全公司资金收支情况审核平衡,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二)资金支付或报销时,各单位(部门)经办人须持完整、合法、正确的发票。(三)支付凭证由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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