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财会工作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第二节财务机构、财会人员的管理第一条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物管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管员建帐、对帐。第二条财务部岗位设置为:财务部经理、会计、出纳。第三条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四条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第三节流动资产的管理第一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存货等。第二条现金管理一、出纳员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二、公司实行由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的现金管理制度,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授权专人处理。三、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现金支出必须有相关审批人批准证明,要有主管人员注明用途,经办人员签字。手续不全出纳不付款。四、出纳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五、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发票及正规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六、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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