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财务行为,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体育事业单位财务规划》,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青少年体育协会所属的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第三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如实反映俱乐部财务状况;参加与俱乐部重大经济决策和对签订经济合同等事项,对俱乐部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第五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财务工作,应接受市青少年体育协会、财税、审计、物价、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第六条国家支持发展体育事业,同时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充分发挥体育事业的多元功能,依托社会、依托市场,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增强俱乐部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第二章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及职责第七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暂执行体育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八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配备或聘用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并按规定分设会计、出纳,履行财务制度所规定的相关责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财会人员的专业档案必须报市青少年体育协会备案。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市青少年体育协会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法人的监管下与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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