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纳入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国有科学事业单位。第三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经济管理的核心,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经济秩序;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第五条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科学事业单位预算是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第七条国家对科学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国家根据科技事业发展计划和科学事业单位特点、财务收支状况、承担国家科技任务情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对单位实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的管理办法。(一)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单位,以及国家赋予专业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单位,实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二)对主要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科技服务的单位,实行定项补助,定项补助可以为零。第八条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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