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标准制度】-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

18-【标准制度】-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_第1页
18-【标准制度】-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_第2页
18-【标准制度】-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_第3页
18-【标准制度】-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_第4页
18-【标准制度】-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_第5页
XX(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届第五号)、上海市《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市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沪委组[20XX]发字25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管控体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委派财务总监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委派财务总监,是指按规定程序产生并由集团派往所属企业担任的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依照本办法,对派驻单位的财务实施管理、监督。委派财务总监实行集团和派驻单位双重管理,既保证委派财务总监有效履行职责,又保证派驻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三条担任委派财务总监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能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诚勤勉,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熟悉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具有较强的战略思维、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和监督控制能力。(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第四条担任委派财务总监的人员,应当具有下列资质:(一)财会、审计、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会计师、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二)具备除会计系列外其他经济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其累计财务、会计和审计专业工作经历一般不低于五年;(三)应具有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审计)部门或其他相同层次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任职经历。第三章管...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参与评论可获取积分奖励  
洞见文库+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洞见文库专业提供各类研报范文等文档资料下载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