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各门店的对账工作,指导各门店建账、对账;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2.2财务部岗位设置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会计、出纳员。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2.5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3.2现金管理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