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批权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各大区域公司及其直接投资设立的分、子公司。2、本制度提到的区域公司是指深圳、北京、上海等区域架构所在的公司;3、本制度提到的直辖公司是指已经达到相当规模,管理比较成熟的公司,这类公司参照区域进行管理,直接对接COO。直辖公司的名单由COO办公室公布。4、集团经纪事业部可依据制度的要求自行制订审批经纪业务的审批权限,并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5、生产线是指代理、顾问两条业务线,拓展线是指主要进行客户拓展的业务线。6、CEO负责公司新业务项目的经营管理和集团职能部门的管理;COO负责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管理以及区域公司、地区公司的中后台管理,但财务线、IT部门仍实行集团垂直管理模式;生产线、拓展线、人力线在区域内实行区域总经理负责制下的按线管理模式。7、本制度只涉及总经理及以下人员的权限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及总经理的权限范围遵照《公司章程》执行。第三条权限设置事务的决定权与财务支出的审核权相分离,业务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对事项和支出的结果负责,并按照“谁承担,谁审批”的原则进行审批,财务负责人主要针对开支有无预算以及该事项是否按照公司规定签署了合同、成本费用单据是否规范等事项进行审核。第四条原则1、月度资金计划管理与年度预算管理双向控制原则(1)各业务线与职能部门以预算为依据,并按月度资金计划控制各项费用支出。(2)各项成本费用的发生严格按照年度预算额度进行控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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